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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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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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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调研报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是当前我县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今年6月至7月,我们深入各乡镇、村委会,以及县各有关部门,就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高位推动,全面启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7年以来,共召开六次全县性的部署、动员会,出台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攻坚行动方案”、“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方案,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三清三拆三整治”为抓手,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截至7月底,已完成29条省定贫困村的环境整治规划编制,推进82条面上村的规划编制;全县共有770多个村小组启动了“三清三拆”工作,启动率为70%;完成“三清6.8万处,清理面积761万平方米;拆除“三旧”1.6万处,拆除面积29.6万平方米;启动“三建”项目841个。累计投入资金约7700万元。(二)加强引导,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注重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通过引导、督促,全县20户以上的自然村均成立了由村组织、党员、家族带头人、外出乡贤和致富能手等组成的村民理事会。通过村民理事会的带头作用,发动成员及亲属开展“三清三拆”,以实际行动做给村民看、带着村民干,引导村民积极筹资、投工投劳,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截至目前,全县大部分自然村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村民累计筹集资金近千万元,其中外出乡贤捐款135万元。如顿岗周所村选陂组的一位理事会成员在主动搞好自家旧房清拆的同时,主动捐款10万元作为整治资金;马市镇都塘村林黄组四位外出乡贤捐资40万元,用于本村小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一些村小组组长还自行垫付村庄整治前期费用。(三)分类整治,注重示范带动。根据各村交通区位、产业基础、历史底蕴以及人口资源等不同情况,开展分类整治。拟定了太平镇至马市镇、顿岗镇至罗坝镇、深渡水乡至司前镇三条示范线路,以点带面、连片示范,辐射带动全县各村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已探索形成了太平镇水南村、马市镇红梨村、顿岗镇周所村选陂组、罗坝镇河渡村等示范点,探索形成了顿岗镇周所村选陂组以村民理事会为主导、太平镇水南村以村委为主导、马市镇红梨村以驻村工作队为主导的多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2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我县农村面貌有了明显改善,但在规划编制、政策宣传、经费筹措、管理机制,尤其是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规划编制偏慢,村民参与不够。一是规划开展迟。我县一直没有开展地形图测绘,以及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等工作。通过去年以来的高位推进,至今年7月底也仅完成了30多条村的整治规划编制,另有60多个行政村规划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会,但都未通过县规委会评审。这种进度,基于“三清三拆”的全面启动,是滞后的。因没有规划的指导,哪些该拆不该拆,哪些该清不该清,标准难统一;还有,清拆出来的土地怎样安排,作何用途?大家都困惑,没有人能说清楚,以至有村民担心是变相征地,产生抵触情绪。二是规划针对性不强。由于规划编制单位前期调研和听取村民意见建议不够,对不同村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环境条件的差异等研究不充分,所以形成的规划针对性不强,一村一特色不明显,看起来高大上,钱也花了,村民对此却缺乏认同感,起不到预期效果。三是“一户一宅”未严格执行。多年来,由于缺乏规划等原因,农村未批先建、违规建房等情况比较普遍。村民的新建房因没有报建审批,或者不符合规划,国土部门不认可,不予办证;而有证的老房、旧房,却在闲置、空心,“一户一宅”名不符实,问题累积多,清拆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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